5.4 管材现场管槽加工


5.4.1 用滚槽机加工沟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将切割合格的管子架设在滚槽机和滚槽机尾架上;
    2 管材应处于水平位置;
    3 应将管材端面与滚槽机止面贴紧,管轴线与滚槽机止面应垂直;
    4 不同规格的钢管,应选用与之相对应的沟槽模具,不得混用或一套模具用于不同规格的管材;
    5 启动滚槽机,滚压环形沟槽;
    6 钢管每转动一圈应加压一次,应均匀施加下压力,转动圈数与加压要求应符合表5.4.1的规定。不得一次压下到槽深的位置;
表5.4.1 转动圈数与加压要求
    7 停机,应在确认沟槽尺寸符合要求后,滚槽机卸荷,取出管材;
    8 在滚槽机滚压沟槽过程中,管材不得出现纵向位移和角位移;
    9 滚槽机模具应符合要求,不得采用沟槽深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合格模具。
5.4.2 滚槽机滚压加工成型的沟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端至沟槽段的表面应平整、无凹凸、无滚痕;
    2 沟槽圆心应与管壁同心,沟槽宽度和深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沟槽式管路连接件技术规范》GB/T36019和《沟槽式管接头》CJ/T156的有关规定;
    3 用滚槽机对管材加工成型的沟槽,不得损坏管材的镀锌层;
    4 滚槽时,沟槽直径(D)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沟槽式管路连接件技术规范》GB/T36019和《沟槽式管接头》CJ/T156的有关规定;
    5 加工沟槽速度不应过快,加工一个沟槽的最少时间不应少于表5.4.2的规定。
表5.4. 2加工一个沟槽的最少时间
5.4.3 滚槽机应有限位装置,不得使用无限位装置的滚槽机。
5.4.4 管道滚槽过程中出现管材开裂,应对管材进行取样,送至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焊接性能测试。同时应检查滚槽机是否完好,模具是否配套,操作是否符合操作规程等。
5.4.5 当施工方和管材生产企业对滚槽过程中出现的管材开裂持有不同意见时,应请第三方权威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可由施工方和管材生产企业协商确定。
5.4.6 钢管合格与否的检测方法,可选用无损检测(UT、RT)或液压试验。
 
条文说明

5.4.1~5.4.3 沟槽加工十分重要,应严格按操作规程顺序进行。不能要求沟槽一圈就滚槽成功。滚槽过快容易损伤管子和镀锌层,滚槽过深则会影响管道强度,因此,滚槽必须按第5.4.1条规定的工序操作。第5.4.2条、第5.4.3条中对控制加工时间和限位装置的要求,是为了控制加工速度不致过快。滚槽过快极易造成钢管镀锌层脱落和断裂,同时也为了防止沟槽加工过深,削弱管道的应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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